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所介绍 > 职能职责 >

主要职责

管理

机构

机构职能

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召开所党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

3.加强所党委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5.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6.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

7.做好本单位统战工作。

8.加强党政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

办公室

1.负责小麦所党建思政、文化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起草党委、行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类报告、规划等党政有关材料。

2.全面履行研究生管理服务职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

3.做好公文收发、对外联络、接诉接访和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财务报销、安全管理、基地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

4.负责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双一流”学科建设、研究生管理等工作;

5.负责职称晋升、岗位申报、职工考核考评、人才引进以及荣誉申报等工作。

6.协调本单位各系室工作,妥善安排所领导公务活动。

7.负责研究生表彰奖励、资(救)助、招生与就业创业等。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突发事件处理

9.对接学校职能部门,做好承上启下、跟踪执行和督办落实等工作。

10.学校和本单位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部署。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制定并细化落实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目标任务。

4.根据教学需要,制定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加强团队和平台建设,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6.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7.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人才政策,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人才的引育管用。

8.依据学校规定和授权,设置和调整本单位内部机构;管理和使用学校划拨的办学资源,负责本单位的资产和经费管理。

9.加强党政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