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6号)、《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0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https://yan.sicau.edu.cn/info/1016/6225.htm),现就小麦研究所2020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各院所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结合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进行等额评选,评选名单经研究生院汇总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3名候选人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根据学校分配指标结合《小麦所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0修订)》(附件一)评审实施细则进行等额评选。
3.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
由学生申报、院所初审、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最终确定获得奖励的学术成果,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4.研究生特困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由学生个人申报、院所初审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终评;硕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由研究生院分配指标、学生申报、院所等额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月28日前
申请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含纸质证明材料(详见https://yan.sicau.edu.cn/info/1016/6225.htm)至小麦研究所办公室刁圣轩老师处(7-1313)
10月10日
小麦所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审相关工作并在小麦所网站公示。
10月17日
上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单、博士推荐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及纸质支撑资料至学校审核评选;
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学业奖学金
9月25日之前
申请1-4等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小麦所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小麦所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分表》(附件三),并附所有纸质证明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
9月27日
全体学生干部组织资料审核,并完成总分核算
9月28-30日
小麦所办公室组织复核,并公示复核总分
10月8-9日
对复核总分有异议者申诉处理及核定
10月10日
小麦所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初评名单
10月16日
上传初评名单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同时向研究生院提交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各年级负责人:
博士各年级:柴松岳
硕士2018级:包云菁
硕士2019级:祁有俊
硕士2020级:向康乐
(三)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
9月26日-10月8日
学生自行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科研成果录入——期刊论文,填报学术论文成果信息
10月9日12:00前
将纸质职称材料提交至小麦所办公室刁圣轩老师处(7-1313)
注: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未在申报期限内的成果不得申报。
10月10日
小麦所组织初审,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申报人名单(见附件6)和纸质支撑材料。
10月31日-11月3日
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查看,凭审核通过的学术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奖助——高水平论文申请,申报奖励。
11月4日-6日
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评奖——高水平论文审核,在线审核、确定奖金分配后,提交小麦所审核。
11月9日-10日
小麦所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学业奖助学金申报成果的认定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认定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均不得重复使用。
2.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但有显著科研成绩、表现优异者,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可参评人员须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进行评选。
3.研究生高水平成果奖励论文认定以在线发表时间或正式获得卷(期)号的时间为准;通讯作者分配奖金应按实际贡献考虑,奖励对象不限于论文署名作者;单项奖不颁发证书,仅发文表彰,不作为评优评奖的加分项